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9月1日起施行

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9月1日起施行

发布日期:2025-08-31 来源:山西双碳能源革命研究院 浏览量:1026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,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节能降碳工作需要,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,9月1日起施行。


原文如下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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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

第31号
 
  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主任:郑栅洁

2025年7月17日


附件: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.pdf


新旧办法对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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